5月1日起排放超標車輛上路將被交管處罰

5月1日起,超標車輛上路行駛將由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處罰方式為“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處罰代碼6063 下月起實施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向全國下發了《關于增加交通違法行為代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3條規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增加了“駕駛排放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代碼。“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通行的”交通違法行為按照原代碼執行。新的交通違法行為代碼自2017年5月1日起啟用。
《通知》明確“駕駛排放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罰代碼為606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3條,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機動車尾氣檢測造假有望得到遏制
環保部發布的《2015年中國機動車污染防治年報》顯示,汽車是污染物總量的主要貢獻者,其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顆粒物(PM)超過90%,碳氫化合物(HC)和一氧化碳(CO)超過80%。隨著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快速增加,大氣環保形勢更加嚴峻,治理機動車尾氣排放超標已經刻不容緩。
道路機動車尾氣超標有多種原因。比如車輛剛過免檢期,車主沒有意識到尾氣超標;車主明知車輛排放超標,但采用造假的方法蒙混過關。《中國汽車報》記者實地走訪的過程中發現,機動車尾氣檢測造假不僅普遍,且造假手段五花八門,黃牛過檢、檢測線造假或者兩者結合的造假方法多達十幾種。尾氣檢測造假已經形成產業鏈。
對此,南京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機動車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張國棟認為,從源頭抓起才能斬斷后面的利益鏈。“要用價值導向的辦法杜絕機動車尾氣檢測造假行為。車主是造假價值鏈的源頭,要讓車主不敢、不想、不愿去造假,后面的鏈條自然消失了。”他說。
張國棟進一步指出,加強路檢是從源頭抓起斬斷機動車尾氣檢測造假產業鏈的最有效措施。然而根據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環保部門對于上路行駛車輛的超標排放行為不具有處罰權。與此同時,由于車輛違章處罰系統中沒有排放超標車輛處罰代碼,各地公安交管部門也難以處罰超標車輛。這種矛盾導致超標車輛長期逍遙行駛。
因此曾有環保部執法人員稱,必須解決上述問題,讓公安交管部門能夠對超標上路行駛車輛實施嚴厲處罰,這是避免檢測造假的有效手段。
隨著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通知下發,這種矛盾終于被解決了,對排放不合格車輛上路行駛進行處罰將有法可依。相信尾氣檢測造假行為也將得到有效遏制。
- 上一篇:年審尾氣不過關,教你分析檢測報告! 2017-5-10
- 下一篇:汽車尾氣超標原因分析 2018-8-16